姚院长主持制定教育部高职《商务经纪与代理》专业教学标准

发布时间:2017-05-17浏览次数:11


日前,《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财经类)》修(制)订工作启动会在山西太原召开。我院副校长、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姚大伟教授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教育部外经贸部行指委领导解读了有关文件,介绍了此次专业教学标准修订范围、任务分工、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第一批高职外贸类7个专业的教学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正式启动。预计将于今年11月完成,上报教育部经批准后正式实施。会议宣布,由我校姚大伟教授担任专家组长主持制定高职《商务经纪与代理》专业教学标准。

据悉,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专科)专业目录》,对专业划分和专业设置进行了较大调整,现行《标准》亟需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教育部职成司为此发出《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646号),拟对现行的高职专业教学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外经贸行指委负责外经贸行业7个专业的修订工作。

高职专业教学标准是高职学校日常教学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参考。本次修订主要针对新专业,以及一些专业内涵发生较大变化的已有专业。修订工作计划分两批开展,拟于2018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