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思博学院经过长期协商,与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国际旅游商务学院就合作办学达成协议。日前,上海思博学院与三校在哈尔滨分别签订了《关于合作举办“2+1”高职教育模式的实施细则》,标志着思博学院与黑龙江三校的合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本项合作,是上海思博学院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的“充分利用东部地区和城市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就业市场,进一步推进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职业院校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实行更加灵活的学制,有条件地方的职业学校可以采取分阶段、分地区的办学模式,学生前1至2年在西部地区和农村学习,其余时间在东部地区和城市学习。鼓励东部和城市对西部和农村的学生跨地区学习减免学费,并提供就业帮助”的要求而开展的,也是思博学院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委市府关于上海高校服务全国要求的具体举措。
合作办学的宗旨是借助上海人才高地和经济比较发达的优势,为黑龙江提供培养第一线技术应用型紧缺人才的平台,为黑龙江与沿海发达地区的沟通提供服务、合作的窗口。合作各方将本着“诚信合作、坚持质量、资源共享、服务社会”的原则,利用双方教学资源,开展合作办学,实现优势互补,拓展教学领域,提高教育水平,促进共同发展。
《实施细则》规定了合作举办的专业和形式;要求对高职专业课程与职业考证课程进行有效衔接;对到上海学习的合作专业的学生,应进行必要的考核和相应的测试;上海思博将根据合作校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专业教学计划、教材、资格认证等教育软件,合作开发新专业;上海思博将根据学生意愿和市场需求,为完成教学计划、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毕业学生在上海和长三角地区择优推荐就业;合作校应指定专人或机构负责学生在上海学习期间的相关事宜及与上海思博学院的交流协调。
四校将于近期成立“教学管理协作组”,定期研究和解决合作办学中的重大问题,探索合作办学的有效路径,统一教学计划、大纲教材、主干课程考核标准,开展师生交流,以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