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国商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形成人人关心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毕业生就业签约率,争取达到并超过市平均就业率,国商学院特制定了《关于介绍毕业生实习就业岗位奖励办法》。
《办法》要求推荐者全程负责并落实学生与企业的签约工作,鼓励员工积极提供实习、就业信息,对于毕业班指导老师按时完成学院就业办交给的统计工作,积极配合学院就业办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的且年度就业率达上海市高校平均水平的(90%以上)给与奖励。本奖励办法于2006年4月28日起试行。
为了推动国商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形成人人关心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毕业生就业签约率,争取达到并超过市平均就业率,国商学院特制定了《关于介绍毕业生实习就业岗位奖励办法》。
《办法》要求推荐者全程负责并落实学生与企业的签约工作,鼓励员工积极提供实习、就业信息,对于毕业班指导老师按时完成学院就业办交给的统计工作,积极配合学院就业办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的且年度就业率达上海市高校平均水平的(90%以上)给与奖励。本奖励办法于2006年4月28日起试行。